释义 |
刑事案件中,被检察院批捕的当事人在二个月内,律师有权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阅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也可以在法院、检察院许可下进行同样操作。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被检察院批捕后,一般在二个月内,律师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阅卷。《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拓展延伸 律师在检察院批捕后多长时间内可以申请阅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律师在检察院批捕后的第三日起,即可向检察院申请阅卷。具体来说,律师应当向办理该案件的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律师资格证明、委托证明和案件相关材料。检察院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安排律师进行阅卷。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可能会对阅卷时间做出限制或要求律师进行保密承诺。因此,具体的阅卷时间可能会受到案件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影响。律师在申请阅卷前应当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结语 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阅卷权利是法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进行阅卷,并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律师在检察院批捕后的第三日起即可向检察院申请阅卷,但需注意特殊情况可能会对阅卷时间和保密要求做出限制。律师应在申请前详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