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利益输送的认定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利益输送的认定有以下情形: 1、国家工作人员将公共财产输送给本人、或特定关系人。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利。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利,请托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输送利益,或向国家工作人员的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5、国家工作人员之间利用职权互相为对方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 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有什么呢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 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 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有关认定有哪些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有关认定有这些: 1、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体就是该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2、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3、客观方面表现为关系密切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如何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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