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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给别人设置居住权
释义
    法律分析:设置居住权如下:
    (一)依照合同约定设置居住权;
    (二)依照法律规定设置居住权;
    (三)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设置居住权;
    (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设置居住权。
    一、居住权能继承吗?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指对房屋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享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一条规定,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二、离婚了还能有居住权吗
    离婚了是否还有居住权的确认方式:若夫妻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还可以有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三、买房有多少年居住权的
    居住权期限根据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到居住权人死亡时居住权消灭。《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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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3: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