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虚假离婚的效力也是有效的。就算是非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其符合结婚的各种要件的情况下,那么离婚也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如果虚假离婚当事人是在人民法院骗取离婚调解书的,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因此虚假离婚的处理应该根据上述规定来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