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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两份都由公司保管,并没有给我一份,现在公司想让我主动提出离职,我该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需要在你离职的时候,公司会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公司不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咨询公司,说是交过了,这个我怎么确认交没交过,如果没交过,我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公司社保欠费,员工可申请劳务仲裁或是向当地社保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支援生产线,逼我主动离职,公司是否违法,我如果先离职,然后申请劳动仲裁,是否可行?
    法律分析:可以去劳动局申诉。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和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离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当事人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我在公司上班两个多月,到现在公司也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家里有事可以随时离职走人吗?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1、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后,应当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合同,则没有构成合法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并结合实际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二、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一个月后直接离职了,但是人在外地,还没有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这个月应该给我发工资吗?
    员工上班一个月后辞职,应该发工资。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论工作时间长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我现在要离职了,我想要求公司给我补偿这个社保,公司如果补偿给我的话,每个月多少钱呢?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单位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标准是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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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