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总的来说,不管是债权人还是担保人,都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合法权益。在要债的过程中对债务人进行非法拘禁,强行闯入债务人家中,强行把债务人家里面的这些东西全部拿走,诸如此类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一、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规定与经营范围是什么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规定: 1.商业保理企业应至少拥有一个投资者或其关联实体具有从事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的经历。 2.商业保理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3.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3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金融领域管理经验且无不良性有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经营范围: 1.出口保利、国内保理; 2.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3.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 4.经审批部门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 二、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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