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放弃继承份额是怎么回事? |
释义 | 在我国若是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如果放弃继承人放弃的是遗嘱中约定的遗产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的,由其他法定继承平均分割;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分。 一、无人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无人继承的情形如下: 1、被继承人既不能定义继承人,也不能定义遗嘱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全体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全体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无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只用遗嘱处分部分遗产,其余未处分部分遗产也属于无人继承和无人遗赠的遗产。 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转继承的内容有什么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转继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转继承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才会发生: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接受转继承的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且继承的份额是原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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