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源生育医疗费支付在哪办理 |
释义 | 一、济源生育医疗费支付地点 济源市济源区(县)沁园街道黄河大道333号第二行政区1号楼市民之家D区2楼综合窗口室 二、济源生育医疗费支付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三、济源生育医疗费支付的材料 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 生育医疗费用发票 生育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 住院病历 结婚证(计划生育住院)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住院发票(计划生育住院) 诊断证明(计划生育住院) 结婚证(计划生育门诊) 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门诊发票(计划生育门诊) 诊断证明(计划生育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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