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减免税营业外收入交税吗? |
释义 | 需要交税,税减免计入营业外收入,合并到企业经营里计算所得税。 减免税营业外收入是指因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的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款。此处减免的主要是指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款,不是企业所得税。判断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应适用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条件进行判断。在不符合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件的情况下,都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减免税营业外收入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出售无形资产收益、债务重组利得、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一、企业营业外收入包括什么? 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通过“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比照“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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