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无房怎么申请住房: 1、户主向当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3、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4、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后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 5、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