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月初离职公司扣我一千多工资缴纳社保 |
释义 | 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应当从工资里扣,《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代扣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并且要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个人缴纳社保从工资里扣吗 社会保险是个统称,包括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其中失业、生育、工伤为企业全额缴纳,只有养老保险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从工资里扣除,其余的都不用个人去承担,都是单位来缴纳的。也就是从个人工资里扣除10%缴纳社会保险。一般由代为代扣。缴费标准一般按照应发工资,应发工资低于本地社平工资的,按照社平工资为基数缴纳。 离职后前公司拖欠工资,原来在职期间没有依XX我缴纳社保 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在取得仲裁书的15天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请问一下。离职扣两千多合法吗 若因劳动者提前离职,导致用人单位有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扣劳动者本人工资的,是合法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扣了工资没有缴纳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本月初旷离公司扣上个月业绩最多扣多少 法律分析:公司扣员工工资的是按月限制的,不能全扣,全扣违反法律规定。规定是每月扣减的工资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并且扣减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要是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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