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全国转移是否可行? |
释义 | 自2017年起,公积金可以进行跨省转移。办理跨省转移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以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应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交给原单位,并由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前往开户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分析 可以。 从2017年开始,公积金就可以进行跨省转移了。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调入单位接收证明; 2、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3、转入银行账号; 4、开户行名称; 5、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职工应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供给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拓展延伸 公积金跨省转移的法律限制和操作指南 公积金跨省转移是指个人在不同省份之间转移公积金账户的行为。然而,这涉及到一些法律限制和操作指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积金跨省转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特定程序进行操作。例如,个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并填写申请表格。同时,不同省份的公积金管理机构之间也需要进行信息共享和协调。此外,公积金跨省转移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时间也会因地区而异。因此,个人在进行公积金跨省转移时,应仔细了解各省份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指南,确保符合要求并顺利完成转移。 结语 公积金跨省转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按照特定程序进行操作。个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格,并确保信息共享和协调。了解各省份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指南是顺利完成转移的关键。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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