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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要求进行房产公证
释义
    律师分析:
    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2.赠与房产办理过户。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4.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房产公证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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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8: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