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以下房产交易需要公证:
 1.继承的房产办理过户,通过继承取得的房产应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赠与的房产办理过户,通过赠与取得的房产应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书;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遗嘱需经过公证,协商签订的遗产分割协议需经过公证;
 4.涉外和港澳台的房产办理过户。
 
 法律客观:
《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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