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包括订立民事合同、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等。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年龄为标准来判断的。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法律认为是无行为能力人,即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十八周岁以上但未满二十周岁的人,法律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但需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依法被授权。而超过二十周岁的人,则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条: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十八周岁以上但未满二十周岁的人,除法律规定或者经法定代理人许可的事项以外,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所得财产,应当归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应当归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所有的除外。 以上是如何确认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对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需要根据年龄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同时也需要考虑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和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