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些网红大V的名字被人抢先注册了商标,这些注册商标的人以此向这些网红大V索要高额的商标转让费。遇到这种事要怎么处理? 其实在几年前,Papi酱就遇到过这种事。有人抢先注册了“papi酱”这个商标,并以此向Papi酱索要高价转让费,但最终这个算盘没有打成。当时Papi酱委托她的经纪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这个注册的商标无效,并最终取得成功。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如果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注册商标,或者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在先使用商标的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这个注册的商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