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利息怎么算?24%?36%?LPR又是啥?这里全给你讲明白 |
释义 | 又到年底了,别人借你的钱都收回来了吗?这些年民间借贷的案件越来越多,最高院针对民间借贷案件也是出了一个又一个司法解释,可是有的人看懵了,为什么有的人说借钱利率应该按照年利率24%算,有的人说按照36%算,现在又出了一个LPR是什么?想要解释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就需要详细看一下最高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了。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借款合同成立时间不同,法律能够支持的年利率也不同。 一、没有约定利息的,则不支持利息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上可知,主张支付利息的前提是双方需要在借款时约定利息,没约定则不支持利息的请求。那么如果已经约定了利息,则需要根据借款合同成立的时间来分不同时间段判断利率是否超过法定限额。 二、已经约定利息的,分不同时间段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计算。 这里说的“本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是指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这里说的“当时的司法解释”是指2015年司法解释中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都大概能明白为什么利率会先后出现三种标准。 1. 2020年8月20日之前,如果在这个时间之前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那么年利率最高按照24%计算,超过36%的法院不支持。在24%-36%之间的已经支付的利息不能要回,没支付的也无法请求支付。 2. 2020年8月20日起,法律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利率的上限。前几天,也就是2022年1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了最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就是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6%,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也就是说,从2022年1月20日起民间借贷的法定利率上限从15.4%降到14.8%(3.7%乘以4)。如果你的借款现在还没到期,那么到期后的利息可是要详细分段计算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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