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签订股东协议,没有进行工商登记,那些股东是否需要承担债务? |
释义 | 公司股东一般不需承担公司债务,但若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有限责任股东应承担认缴出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承担认购股份的公司债务。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若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需连带承担债务责任。 法律分析 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有限责任股东应当就其认缴出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就其认购股份承担相应的公司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拓展延伸 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东协议是否能保护股东免责债务? 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东协议是否能保护股东免责债务?这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工商登记是确立公司法人身份和取得法人资格的必要步骤。没有经过工商登记的公司,其股东协议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在法律上,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债务责任是分开的。然而,未经工商登记的公司可能被视为无效,股东协议也可能被视为无效。因此,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东在面临债务时可能需要承担个人责任。为了确保股东的权益,建议在签订股东协议的同时,尽快进行工商登记,以确保公司的合法性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结语 股东在公司债务方面的责任是有限的,但也有特殊情况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和第二十条,有限责任股东应当就其认缴出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就其认购股份承担相应的公司债务。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果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进行工商登记的股东协议可能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因此建议尽快进行工商登记以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