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厂证丢失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或损坏是可以申请补办的。申请人首先到房屋交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说明房屋所有权证丢失损毁的事实情况,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开具登报遗失证明。申请人持主管部门开具的登记证明办理登报遗失手续,报纸登载该声明六个月之后,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再到交易主管部门办理补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手续并领取重新补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房产证申请补办流程 1、提交遗失登记申请表 如果丢失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可以找物业公司出具遗失证明,如果丢失的是房改房房产证,则需要到房改单位开具遗失登记申请表。其遗失申请表的内容包括详细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以及房屋产权人的相关信息等等。 2、房产档案馆查档 房屋产权人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查询房屋档案(需交查档费),房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会根据房屋的信息开具公告。 3、公示作废原房产证 接下来须持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到当地日报刊登遗失证明。 4、办理补发新证 登记一段时间后(各城市要求有所不同,具体咨询当地有关机构),房屋产权人需要持报纸原件、身份证原件和测绘图,到房管局办理遗失登记。然后补发房屋权证。 补办房产证多长时间 补办房产证要多久时间,这主要取决于两个时间段,第一是报纸的公告时段,在公告期间内是不能补办的,大部分地区的公告时间是6个月。第二是房管部门重新办证的时间,这在各地具体又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三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 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三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不动产登记簿,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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