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病门诊办理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患有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尿毒症、白血病、精神病及其他病种;在医保部门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在“门诊大病”医疗待遇期限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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