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合同解除之后,违约条款的效力一般是有效的,当事人依然可以根据违约条款来进行违约金的索赔。法律对于合同解除后的条款效力规定,一般是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违约金条款是否仍然适用。所以尽管合同解除了,但是违约条款依然可以用于双方当事人进行赔偿和结算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