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夫妻签订离婚协议有效条件是: 1、离婚财产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 2、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4、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民政局不给办离婚手续怎么办 以下情况民政局不给予办理离婚手续: 1、婚姻登记处不具有管辖权;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没有携带离婚协议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分居两年可以自动办理离婚手续吗? 分居两年,民政局不能自动办理离婚,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一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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