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一个国企刚入职,试用期有没有绩效工资?我们单位说试用期绩效工资为0,这种规定合法吗? |
释义 | 绩效工资是一种将雇员的薪酬与个人业绩挂钩的工资制度,通过激励个人提高绩效来促进组织的绩效。它有利于激励员工、提高效率和凝聚力,但也存在对绩劣者约束不足和瞒报业绩等问题。绩效工资的设计应基于准确评估和有效监督,传达企业绩效预期,关注结果与价值观,并保证薪酬因员工绩效而不同。 法律分析 绩效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由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年龄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绩效工资制度有其优越性的一面,但也有不足之处。它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这体现了绩效工资的综合性特征。与传统工资制相比,绩效工资制的主要特点;一是有利于雇员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二是有利于工资向业绩优秀者倾斜,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省工资成本;三是有利于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大激励力度和雇员的凝聚力。绩效工资体系的不完善之处和负面影响主要是:容易导致对绩优者的奖励有方,对绩劣者约束欠缺的现象,而且在对绩效优者奖励幅度过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一些雇员瞒报业绩的行为,因此,对雇员业绩的准确评估和有效监督是绩效工资实施的关键。绩效工资设计的基本原则是通过激励个人提高绩效促进组织的绩效。即是通过绩效工资传达企业绩效预期的信息,刺激企业中所有的员工来达到它的目的;使企业更关注结果或独具特色的文化与价值观;能促进高绩效员工获得高期望薪酬;保证薪酬因员工绩效而不同。 结语 绩效工资制度的设计旨在激励员工提高绩效,促进组织的整体表现。它将企业的绩效预期传达给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提高企业效率和节约成本。同时,绩效工资制度也能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凝聚力。然而,绩效工资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绩差者约束不足,可能导致员工瞒报业绩等问题。因此,对员工绩效的准确评估和有效监督至关重要。绩效工资制度的设计应遵循基本原则,即通过激励个人提高绩效,推动组织的整体绩效。这样的设计能够使企业更注重结果和独特的文化与价值观,同时确保薪酬因员工绩效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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