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结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公共财产。结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法律分析 第一,结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子,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不能因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而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第二,结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购买房子,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子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第三,结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子,不论房子登记在一人还是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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