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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取证调查流程
释义
    律师取证调查流程,具体如下:
    1、必须向被调查人出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并由二人以上进行。其中可以包括其他律师事务所共同办理本案的律师;
    2、可以在征得被调查人同意后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3、应当制作调查笔录,并由调查人、见证人或基层组织、单位、司法机关代表人等相关参与人员签名;
    4、最好有见证人在场,但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调查取证的见证人: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等刑事诉讼职权的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5、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像。
    综上所述,律师调查所取得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律师调查取得的证据不能直接作为法庭定案的依据,必须在法庭调查过程中,经过询问证人、双方当事人质证等环节后,才能确定其证据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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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0: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