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过世时,房产应遗产继承。遗嘱优先继承,法定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同一顺序平均继承份额,可协商。子女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养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父母过世时,房产应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有效的遗嘱,遗产应按照遗嘱中确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如果没有订立有效遗嘱,应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在继承开始时,应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平均继承遗产份额,但如果各方继承人同意,份额可以不均等。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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