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条款中是否应该约定合伙人之间的优先购买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优先购买权条款。而对于合伙企业,由于合伙人之间存在特殊利益关系,更需要在转让条款中约定优先购买权,以保障合伙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优先购买权条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转让合伙权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等事项”。 因此,在合伙企业的转让条款中,应当约定合伙人之间的优先购买权,以保障合伙人的利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