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可撤销的行为是哪五种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可撤销婚姻除了受胁迫这一情形之外,增加了一种情形。此情形为一方患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但是并未在婚姻登记前告知相对方,那么相对方可以在婚后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就是两种。 一、如果是民法典是不是就不能撤销婚姻 存在可撤销婚姻。《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可撤销合同可分为哪些情形 合同一旦撤销就会变成无效合同,出现了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一方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它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撤销后合同至始无效。 三、当事人撤销婚姻诉讼过程是需要出庭的吗 当事人撤销婚姻诉讼过程是需要出庭的。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被胁迫一方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当事人在撤销婚姻诉讼的过程中需要出庭。可撤销婚姻的认定条件只有一个,即被胁迫,否则不能认定为可撤销婚姻,被胁迫结婚需要在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否则无效。但民法典生效实施后,被胁迫当事人只能要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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