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份额该怎么分配 |
释义 | 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原则: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是否应该多分遗产 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一般是可以多分遗产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一般情况下,多分遗产要考虑遗产总额,以及需要照顾的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等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吗? 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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