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限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限,是指法律、法规能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而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并且法规的设定权限是有限制的,例如行政法规不能设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第二款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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