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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释义
    有七种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分别是以下七种: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2、配合调查,如实说明事实的;3、经查证属实的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4、主动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5、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6、主动上交或者归还、退赔违法所得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一条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
    (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
    (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六)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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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3:3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