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行为人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此时不能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 一、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怎么形成的?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由以下要件构成的: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过失; (二)犯罪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 (三)犯罪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工地火灾事故责任追究 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分别由司法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进行。引起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可能构成放火罪、失火罪;对火灾的发生或蔓延扩大负有责任的其他人员,可能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三、什么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的主体由“直接责任人员”扩大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重大责任事故罪主要是企事业单位职工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必须具备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的行为,且这种事故隐患是不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造成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