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借条时要注意哪些法律常识 |
释义 | 打借条时要注意的法律常识: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 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 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 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 一、写借条时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问题怎么写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条应包含以下内容:1、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信息;2、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时间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借款的利息、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4、最后由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二、借条有效的条件有什么 借条有效的条件有: 1、明确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贷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 3、明确贷款期限,包括贷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确的贷款期限; 4、写清楚贷款利息,明确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贷款利息总额; 5、应明确贷款本息偿还的日期和付款方式; 6、借款人应亲自签字、手印或书写。 三、写借条应注意什么 写借条应注意以下事项: 1、借据应由借款人手写,但应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应同时按手印签名。借款人的信息必须写清楚身份证号码,并要求借款人在书写借据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贷款发生的日期必须写清楚,最好准确到达日期,还款日期可以在借据中约定。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还款日期约定的,还款日期届满后方可要求返还。还款日期届满未返还的,贷款人应当在三年内起诉,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3、借款金额应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清货币,如人民币100000.00元整(人民币拾万元整)防止持有借据的人篡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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