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怎么认定 |
释义 | 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认定为以最后一个为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其中即使是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也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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