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后的赠与财产在离婚后分割情况如下:婚后赠与财产的分割是除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外,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协商分割,不一致的,法院可以作出相应的判决分割。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