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2、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3、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4、不按规定停车,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6、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记分6分。 7、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的,罚款50元,记分3分。8、载人不符合规定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1分。 9、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罚款50元,并处吊证6个月,记分6分。 驾驶员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要注意遵守交通法规,不要违规驾驶和行驶车辆,不要在高速公路或者是高速路口倒车、逆行、不要酒驾、不要超载等,因为这些行为一旦做出,就很有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进而对自己或者是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一、逆向行驶扣几分罚款多少钱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扣3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扣12分。同时,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