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保险合同中如果出现遗漏的情况,应该如何补救?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交通保险合同中出现了遗漏,应当根据保险合同法的规定,按照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公平原则进行解决。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条规定:“保险人应当为被保险人所遭受的被保险风险及其产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应当采用标准保险条款。标准保险条款应当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对方合同履行所需的情况,如实按照对方的询问回答需要告知的事项。” 4.《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公平原则订立、履行合同。”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保险合同内容约定有争议的,应当根据保险法律的规定,依据保险合同的性质、作用和交易习惯等互相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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