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有前置告知义务。即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明确告知有关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免除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以及其他与保险内容有关的事项。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履行前置告知义务,且投保人因此未能作出正确的保险决策,那么保险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明确告知有关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免除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以及其他与保险内容有关的事项。保险人未尽告知义务的,对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不知道或者未能够正确知道的事项,不得免除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保险人未在投保时明确告知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免除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以及其他与保险内容有关的事项,对于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不知道或者未能够正确知道的事项,一般认定为保险人未尽告知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总结: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履行前置告知义务,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明确告知有关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免除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以及其他与保险内容有关的事项。如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