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的刑罚探讨 |
释义 |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人员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私放在押人员的刑期在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刑期在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刑期在10年以上。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包括放走、伪造法律文书、通风报信等。非监管机关在编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也会被追究刑责。总之,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人员将面临刑事责任,刑期根据情节轻重而定。 法律分析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如何量刑 一般根据情况判刑,严重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什么情况是私放在押人员 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3、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通风报信、提供条件,帮助其脱逃的; 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行为。 非监管机关在编监管人员在被监管机关聘用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中私放在押人员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四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私放在押人员罪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四百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工作人员将在押人员放出去,这个时候肯定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的,如果情况不是很严重,一般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情况严重的在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结语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人员罪的量刑根据情节而定。根据《刑法》第四百条规定,一般情况下,私放在押人员罪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者可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包括私自放走、伪造法律文书、通风报信等。非监管机关在编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的,应以私放在押人员罪追究刑事责任;若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人员脱逃并造成严重后果,应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追究刑事责任。量刑时需综合考虑案情,一般情况下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严重情节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六条 公安机关依法决定不公开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可以在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等法律文书、证据材料中使用化名等代替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的个人信息。但是,应当另行书面说明使用化名的情况并标明密级,单独成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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