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 |
释义 | 产妇在孕期需要休产假,因此用人单位不能擅自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办理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具有合同期限范围。员工休产假时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若员工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由于产妇在孕期需要休产假,因此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能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当将劳动合同期限往后延续,以确保产妇能够享有产假期间的权益。根据有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办理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具有合同期限范围。 员工休产假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 休产假时劳动合同到期,自然延伸劳动合同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条款 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有:合同双方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工作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针对于员工休产假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办的问题上文已经详细说明。若是您在怀孕期间还在用人单位工作,产后合同到期不用担心是否失业的问题,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当然早怀孕、孕后期当事人都是有产假以及正常工资待遇的。 结语 产妇在孕期需要休产假,因此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不能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而应当将劳动合同期限往后延续,以确保产妇能够享有产假期间的权益。根据有关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办理入职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具有合同期限范围。员工休产假时劳动合同到期,自然延伸劳动合同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而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员工休产假期间不能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将劳动合同期限往后延续,以确保产妇能够享有产假期间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一条 【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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