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都有哪些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 |
释义 | (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三)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 (四)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所支出的费用; (五)破产企业的股权、股票持有人在股权、股票上的权利; (六)破产财产分配开始后向清算组申报的债权; (七)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八)债务人开办单位对债务人未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 一、公司被宣布破产以后欠债怎么办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但是,股东为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则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破产清偿顺序是由法律作出的强制性规定,这避免了清算组在清算的过程中的随意性,导致最后公司的财产耗尽,债务却不能得到很好的清偿,或者是导致一些债权人根本得不到清偿。 二、欠破产公司的钱要还吗 欠破产公司的钱是要还的。欠破产公司的钱算是破产公司的债权,在申请破产清算的时候,代管员是会追讨这笔钱来还破产公司的债务的,清偿债务要先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该得到保护。 一、债权纠纷起诉的流程如下: 1、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2、法院发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会对债权人发出受理通知; 3、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 4、开庭审理、质证、辩论,上述程序进行完之后,双方只需等待开庭,然后参与审判即可; 5、宣布判决结果,有可能是当庭宣判,也可能是择日宣判; 6、判决生效,执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二、公司宣布破产的流程如下: 1、破产申请; 2、法院裁定受理; 3、指定破产管理人; 4、.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5、审计、评估; 6、接受债权申报; 7、召开债权人会议。 综上所述,欠破产公司的钱是要还的,欠破产公司的钱算是破产公司的债权,在申请破产清算的时候,代管员是会追讨这笔钱来还破产公司的债务的,清偿债务要先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该得到保护,债权纠纷起诉需要提交诉状申请立案,债权人可以写一份起诉状然后递交到法院立案厅进行立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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