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收财产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没收的财产只能属于犯罪分子本人,不包括家属财产。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与罚金不同。追缴非法所得和没收违禁品不属于刑罚方法。对于没收财产的部分或全部,应根据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并在判决中明确财产名称和数量。 法律分析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所谓犯罪分子家属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专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这是我国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体现,也是促使犯罪分子安心改造、安定社会秩序的要求。 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没收财产是刑罚方法,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方法。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论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都应当对没收的财产名称、数量等在判决中写明,不能笼统地写判决没收被告人财产一部分或者全部。 结语 没收财产是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部分或全部的剥夺。根据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只能没收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其个人财物及其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然而,犯罪分子家属的财产不得被没收,应保留其维持生计所需的财产。没收财产与罚金、追缴非法所得等不同,是一种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具体是否全部没收,应根据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判决中应明确列出没收财产的名称和数量,避免模糊不清。这一措施体现了我国人道主义文明司法的精神,也有助于犯罪分子的改造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提交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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