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利用屋顶或附属场所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不限规模,电网保障性并网;6MW以下的(含户用光伏项目)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后自行建设。 法律依据: 《光伏发电运行监管暂行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本办法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运行、交易、信息披露等进行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和举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应依法处理。 第四条 光伏发电项目运营主体和电网企业应当遵守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依法开展光伏发电相关业务,并接受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