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堰低保申请人信息证明受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十堰低保申请人信息证明受理条件有哪些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4、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5、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6、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7、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8、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二、十堰低保申请人信息证明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社区居(村)委会对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审核上报; 5、区、县(市)民政局入户抽查; 6、区、县(市)民政局审查、公示、审批、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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