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宣城城市低保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 办理流程:对象个人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核查并报告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注销。 二、宣城城市低保注销登记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十三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三、宣城城市低保注销登记其它法律知识 1、如果家庭财产、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低保政策,请到乡镇民政办申报注销。 2、低保对象死亡后,应及时到乡镇民政办申报注销,其低保资金自死亡之日下月停止发放。 3、个人主动申报注销的,到乡镇民政办申报,由乡镇民政办通过安徽省低保信息系统发起注销,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4、乡镇、村核查发现的,及时通过安徽省低保信息系统发起注销,县级民政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