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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发票开具有要求吗
释义
    在总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缴纳税款,开具发票。
    经有权的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纳税的,按汇总纳税的规定缴纳税款开具发票。
    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一、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吗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需要承担。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分为以下几种:
    1、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2、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分支机构经过依法登记,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从事与其法律地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其毕竟不具有法人资格,责任能力不完整,所以,分公司无力承担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一、分公司与分支机构区别:
    公司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公司”;而由非公司企业设立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称为“分支机构”。
    二、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三、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无需注册资本;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
    四、业务范围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子公司业务范围与总公司没有必然联系。
    五、税收不同。子公司单独缴纳税收;分公司可以独立纳税,也可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代表处、办事处不开展经营活动,无需纳税。
    三、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建筑公司分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签订合同。也就是说,建筑公司的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资质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根据法律规定,分支机构是指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因此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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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7: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