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发现对方没钱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对方没钱的,索要抚养费的方式:可以先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抚养费的支付,能分期支付的分期支付,不能分期的,可以减少或者暂停抚养费的支付;如果对方是有能力支付但是拒不支付,或者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可以申请让法强制执行对方的财物折抵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