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公安撤案流程要几天 |
释义 | 刑事案件公安撤案流程需要的时间没有规定,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应当撤销案件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没有权力撤案。只有公检法在查清案件事实后认为要撤案的才能撤案。我国刑诉法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具体撤案流程为: (1)公安机关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 (2)写出撤销案件报告; (3)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 (4)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5)撤销该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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