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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裁员补偿金扣税标准
释义
    

法律主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 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财税()157号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 经济补偿金 、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因 解除劳动合同 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员工 获得经济补偿金 是需要扣税的,但员工被企业裁减之后经济上将更为困难。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发布两年后,财政部颁发了有关经济补偿金免税的新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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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4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