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活泥鳅钓鱼,会被判刑!
释义
    你没有看错,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近日,四川两“钓友”用“活泥鳅”钓鱼被判刑一事引发关注。
    图片来自网络,非案涉人员
    案情简介
    2022年10月,四川两名钓友刘某、段某,在梓江河段使用活饵(泥鳅)钓鱼。被群众举报,民警当场抓捕,并查获钓获物——翘嘴红鲌、鲢鱼、鳜鱼等83.38斤。两人对自己在禁钓河域使用活泥鳅钓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2023年6月,盐亭县检察院指控二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向盐亭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盐亭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段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和禁渔区使用国家禁止的捕捞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刘某、段某的行为破坏了渔业资源,造成国家渔业资源损失,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生态修复赔偿的民事责任。
    鉴于两人认罪认罚,主动承担民事责任并向社会真诚悔过道歉,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判处段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两人连带赔偿渔业资源损失人民币11918.16元。
    律师分析
    问:钓个鱼而已,怎么就触犯刑法了?
    答:依据我国《刑法》第340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四川省天然水域禁止捕捞方法名录》明文禁止使用电鱼、毒鱼、炸鱼、光诱捕鱼、“涸泽而渔”、活饵钓鱼、可视钓鱼等7种捕捞方法。
    问:为何不能使用“活泥鳅”钓鱼?
    答:活饵钓鱼,是指采用鱼类、虾类等活体水生物作为窝料、饵料诱集鱼类进行垂钓。由于这类饵料对鱼类的吸引力巨大,会过量掠夺渔业资源,破坏水体生态环境,是一种灭绝性的钓法。它看似垂钓,实为非法捕捞,属于明文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18:19:38